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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将保持社交距离标准调整至5级
2020-11-02 12:34
 

韩联社报道,随着疫情进入常态化防控阶段,韩国政府1日发布保持社交距离标准及其措施调整方案,现行的疫情防控三大阶段调整为五大阶段,并做出进一步细化分类。

政府实施社会距离限制措施大致分为生活防疫、地方流行和全国流行三个阶段,在地方流行和全国流行阶段分别新设1.5级和2.5级疫情防控响应等级,同时划分首都圈、忠清圈、湖南圈、庆北圈、庆南圈、江原、济州7大区域,分等级适用。

过去一周内单日新增确诊人数,是划分每个阶段的的主要标准。第一阶段为首都圈单日新增病例不超过100例,其他地区为不超过30例,医疗机构的数量较少的江原道和济州道则是不超过10例。如果各地区单日新增确诊人数超过标准时,可视为疫情开始在“地方流行”,并将相应地区的疫情防控响应等级上调至1.5级。此时划分标准还将综合参考60岁以上确诊人数是否超过一定水平。上调至第1.5级时,多人使用设施的使用人数将受限。

如果在第1.5级阶段措施实施一周后,疫情仍进一步蔓延,单日新增病例连续一周超过1.5级阶段标准的一倍以上,或两个以上地区持续一周以上实施1.5级阶段措施,又或是全国单日新增确诊人数连续7天以上超过300人时,将上调至第二阶段。第二阶段为疫情持续在全国扩散,此时将禁止10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暂停娱乐设施运营,餐厅服务到21点后只能打包和外卖,室内必须佩戴口罩。

如果一周内全国新增单日新增病例超过400-500例,或单日确诊人数为前一天的一倍时,将上调至第2.5级。此时将禁止5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暂停练歌厅等设施运营,禁止多人使用设施在21点后营业。

疫情若进一步恶化,一周内单日新增病例超过800-1000例,或单日确诊人数为前一天的一倍时,全国范围保持社会距离措施将上调至第三级。第三级为疫情急剧扩散、造成大规模流行的级别,此时将禁止1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除了餐厅、商店、医疗机构等必要设施外,其他多人使用设施设施一律暂停运营。各地方政府可在上调至第三阶段前自行调整防疫措施,但第三阶段必须接受中央政府统一指挥。

另外,方案还对因疫情长期化遭受严重经济损失的民间设施的“禁止运营”措施进行了改善。方案对现行多人使用设施分类体系进行细化,减少因防疫阶段升级导致暂停运营情况的发生,同时降低使用密集度,使设施得以继续运营。由于日常生活中各地出现确诊病例,政府加强了对公共交通、医疗机关等23种设施必须佩戴口罩的管理,不戴口罩者将从本月13日起罚款

调整方案将从本月7日起实施,在此之前将根据现行三大阶段划分标准,将全国范围内实施的社交距离限制措施级别维持在第一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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