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申请条件
在韩国居住的中国离退休、退职人员(无论国籍),为在中国内地领取养老金或养老保险,可根据在韩国居住地,按中国驻韩国使领馆领区划分,向相关使领馆申请办理《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
F办理方式
国内大部分省市已实现养老金资格认证手机APP办理,如吉林省推出“吉林掌上社保”,黑龙江省推出“龙江人社”,建议申请人优先选择手机APP办理,避免来回奔波。具体请拨打“国内当地区号+12333”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如选择到场办理,通常应由当事人本人亲自到场申请。如年老体弱不能亲自前往办理的,也可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F提交材料
1、填妥并由申请人签名的《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1份。该《审核表》分上下两部分,可手工填写(请使用钢笔或碳水笔),也可打印。请使用中文正楷,字迹要清楚,不得有涂改。《审核表》的编号、经办人签名、审核人签署三栏由使领馆工作人员填写,其它部分由申请人填写;
2、申请人本人有效护照原件和资料页复印件;
3、韩国有效居留证件或入境签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有);
4、委托他人申请的,还须提交当事人30日内出具并经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F办理时限和收费方式
无需预约,当场发证,免费办理。
F注意事项
1、《审核表》由申请人填写,分上下两联,上联由驻外使领馆留存,下联由申请人提交中国国内有关部门。
2、连续3年委托他人办理的,第4年应由申请人亲自到馆办理。
3、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仅是当事人健在状况的证明,当事人是否具备领取国内养老金资格由国内养老金发放部门审核决定。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中华人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国内养老金的基本条件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一般情况下,申请人须在国内办妥退休手续,并取得发放养老金的帐户。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中华人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以及《关于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人员加入外国籍后仍可享受退休待遇的规定》([85]侨政政字第119号),退休人员加入外国国籍后,可继续享受相关退休待遇。
6、如需进一步了解领取国内养老金的政策规定,可拨打“国内当地区号+12333”热线电话咨询或登录当地社会保障部门网站查询相关政策。
F办公时间
工作日每周二、周四13:30-15:30
请注意:中韩两国节假日一般不对外办公,其前后办公时间会有调整,届时请注意通知。
F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济州特别自治道济州市厅舍路1条10号 (济州市道南洞568-1番地),邮编:690-029 乘20路市内公交车在“保健所(보건소)”站下车;
证件咨询电话(工作日09:00-11:30,13:30-17:30):电话064-900-8830,064-900-8840;
咨询邮箱:jeju@csm.mfa.gov.cn
F表格下载
《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推荐采用免费的Adobe Acrobat Reader填写并打印)